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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 星期二

漢高祖研究 第四章

 第四章 漢高祖劉邦與黃老學說

漢初承秦之敝,當時在現實的環境下,百姓生活困苦,百廢待興,漢高祖劉邦所統治的西漢政權,無法立即行解決因長期戰爭所帶來政治與經濟的困擾問題,為吸取秦亡的教訓,讓人民能從休養生息中,獲取生活的穩定,綜合了《黃帝四經》與老子學說,對諸子百家的思想也有所融合的黃老之術,遂成為漢初統治者的治國方針。再者,曹參、張良、陳平,這幾位頗具黃老色彩的重要功臣,奉行黃老學說,對於漢初政局的穩定,社會經濟的發展,乃至治國的主張與為君之道,亦俱有深遠的影響。本章將就漢初黃老學說興起之背景、漢高祖與黃老之術、漢初功臣曹參、張良、陳平與黃老之術等三項題旨,探討漢高祖劉邦與黃老學說之間的脈絡關係,經通盤分析研究,期能增補漢高祖政權下,有關黃老學說的學術思想研究之成果。


  1.  漢初黃老學說興起之背景


經過了三年的反秦戰爭,四年的楚漢戰爭後,劉邦在群臣的歡呼聲中,登上皇帝寶座,成為我國第一個以平民建國的皇帝。劉邦在稱帝建國後,在政治上所需面對的最大難題有二,一是長期戰爭所引起的諸多後遺症,如農村經濟的破產、民生生活的凋弊等等。另一是經過數年休養生息後,所產生的諸侯王的問題。關於前者,需要老子的清靜無為的治術來處理,後一個問題,則需要法家尊君卑臣,崇上抑下的思想去解決。漢初黃老學說興起的背景,可說就是在第一個問題之下而產生的。本節所欲述明者,即是針對此問題做更進一步的探討,諸侯王的問題,則在本論文後面的章節,另作說明。

要清楚的瞭解漢初黃老學說興起的背景,就必須先從秦始皇的政權說起。秦始皇自滅六國,統一天下後,採取了一系列鞏固政權的措施,如「車同軌」、「書同文」,統一度量衡、墮城與銷兵、全國巡行與刻石紀功等,對當時和以後中國經濟文化的發展,對多民族國家的形成與發展,都產生了巨大而深遠的影響。但也由於其行多項暴政措施,終導致滅亡。漢初承秦之敝,社會殘破、民生凋弊,加上經過連年的戰亂,人民渴望休養生息,漢初黃老學說即是在此種背景之下而興起的。本節先就秦始皇政權做一個簡單的回顧,藉以引出秦始皇所施暴政對漢初社會所產生的影響。秦施暴政,造成人民生活的痛苦,加上長期戰爭所引起諸多的後遺症,實是漢初黃老學說興起背景之主因。




一、秦始皇政權的回顧

春秋戰國時代,秦國原本還是一個經濟、文化十分落後的小諸侯國。但是,經過三百餘年,到戰國時期,秦國竟成為當時中國境內最富強、最先進的割據大國之一。到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國終於消滅了其它割據政權,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國家──秦王朝。

秦國之所以能有如此巨大的轉變,最重要的歷史轉折點,主因在於秦孝公重用商鞅,進行變法。從秦孝公於公元前三六一年繼位,到莊襄王於公元前二四七年壽終正寢,一百一十四年間,秦國的六個君主: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莊襄王,為秦國的改革發展做了持續不懈的努力。其中,孝公任用商鞅變法,使秦國在戰國七雄中實現了最徹底的封建化改革,經濟上的發展、政治上的清明、人口上的激增、軍力上的強大等等表現,讓秦國在關中崛起。對於商鞅變法的成效,《史記‧商君列傳》是如此的記載:


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鬬,鄉邑大治


這是商鞅實施變法十年後,秦人都習於遵守法令具體的成效。對此,唐韓愈有一段頗為中肯的評論:


秦用商君之法,人以富,國以彊,諸侯不敢抗,及七君,而天下為秦。使天下為秦者,商君也。


近人劉福助在《史記解題》亦云:


公孫鞅負絕世之異才,變法治國,嚴刑法,重墾耕,尚戰伐,秦遂以國富以兵強,為戰霸君,用能六世而吞并諸侯,一統天下,皆遵循其法之效也。


觀是,則商鞅實施「變法治國」,秦國才能夠「家給人足」、「鄉邑大治」,成為「國富以兵強」的強國。秦始皇即位後,即藉秦孝公以來六世之餘烈,以風捲殘雲之勢,掃滅六國,統一宇內。於是尊號稱帝,廢封建,行郡縣,設官定律,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 就當時處於長期動盪不安、戰爭頻繁的時代而言,秦的統一,總結了春秋、戰國以來歷史發展的趨勢,而在政治制度上、文化思想上、經濟形態上都使中國出現亙古未有的新局面,甚至在疆域方面,亦因統一事業的完成而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對於秦始皇一統天下,後人大都持正面的看法,認為是秦始皇的巨大功績。例如:漢昭帝時代的一批以桑弘羊為代表的政治家,就曾公開肯定秦始皇統一大業:


秦既併天下,東絕沛水,並滅朝解,南取陸梁,北卻胡、狄,西略氐、羌,立帝號,朝四夷。舟車所通,足跡所及,靡不畢至,非服其德,畏其威也


唐太宗同樣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


太宗謂房玄齡等曰:「曩之一天下,克勝四夷,惟秦皇、漢武耳。朕提三尺劍定四海,遠夷率服,不減二君者。然彼末路不自保,公等宜相輔弼,毋進諛言,置朕於危亡也。」


對於「曩之一天下」、「克勝四夷」,唐太宗認為只有漢武帝與秦始皇二人。從中也可看出唐太宗對秦一統天下是持褒的態度。


就總體而言,秦始皇為穩定本身政權,所採取的一系列鞏固統一的措施,如車同軌、書同文、統一度量衡、南平百粵、北逐匈奴,修馳道、築長城等,這些措施姑且不論動用的人力、物力,對人民所造成的傷害,則對當時中國經濟文化的發展,對民族國家的形成與認同,的確可說是功在千載,對後世也產生了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二、秦始皇的暴政


秦始皇即位後,實施中央集權君主專制政體,雖然穩定了國家與政權的統一,但因實施諸多暴政,國運終不得長久,漢初社會民生凋蔽的主因導致於此,

而漢初黃老學說即是在此種背景之下而興起的。

關於秦始皇的暴政,可略分作四方面來檢討。一是徭役繁苛。二是外攘夷狄。三是嚴刑峻法。四是賦歛繁重。這四件事是造成當時社會貧病紊亂的最大原因。到了二世,不但沒有改善,反而變本加厲,終於遭到亡國的命運。要補充說明的是,凡事並沒有絕對的好與壞,利與弊,同樣的道理,功與過有時也是一體兩面的。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於陳述秦始皇的暴政措施,因此對於秦始皇的所作所為,只要是有害於人民,不管他對後世是否有餘澤,本文都將其視為暴政。


(一)徭役繁苛

秦始皇於攻滅六國之後,興建了三個主要的大工程,一是修馳道。二是興宮殿和陵寢。三是築長城。而這些大工程所動用徭役曠日持久,每項大工程都需數以十萬、百萬計的勞動力,讓人民的生活處於水深火熱之中,苦不堪言,最後終導致陳勝、吳廣等布衣之士起義反秦。


1、修馳道

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統一六國。第二年,即下令修建連接全國各重要地區的道路網。最高一級的道路叫馳道。《集解》引應劭的解釋說:「馳道,天子道也,道若今之中道然。」秦始皇帝所建馳道有二條,一條為向東。始築於秦始皇二十七年,《漢書‧賈鄒枚路傳》載:


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瀕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為馳道之麗至於此。


這是當時世界上修築的最長的也是規格最高的道路。馳道寬五十步,夯築得堅實而平坦,每一丈植一青松。如此高規格的工程,當然須動用眾多的人力, 而人民永無止境的惡夢生活即由此展開。另一條則向北,始築於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史記‧秦始皇本紀》載:


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抵雲陽,塹山堙谷,直通之。


又《史記‧蒙恬列傳》載:


始皇欲遊天下,道九原,直抵甘泉。迺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壍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


九原,雲揚均是秦郡名。「壍山堙谷」意為開山填谷,雖然到甘泉段尚未完工,但沿途高山深谷,在當時科技不發達的時代,靠的完全是人工,所需人力物力不知凡幾,百姓徭役負擔沈重的情況可見一斑。


2、建宮殿和陵寢

秦始皇為滿足個人的私欲,興建了多座宮殿。每一座宮殿的興建,都動用了數以萬計的勞力。《史記‧秦始皇本紀》載:


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南臨渭,自雍以東至涇渭,殿屋複道周閤相屬。所得美人鐘鼓,以充入之。


又載:

.

於是始皇以為咸陽人多,先王之宮廷小,……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馳為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顛以為闕。為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酈山。發北山石椁,乃寫蜀、荊地材皆至。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餘。


秦始皇在與東方六國戰爭過程中,每攻破一個國家,即仿其國的宮殿樣式在咸陽「北阪」蓋起同樣的宮殿,以至「南臨渭,自雍以東至涇、渭,殿屋複道周閤相屬」。在消滅六國後,秦更是大肆修建,如在秦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這個宮殿相當大 ,《三輔黃圖》曾如此記載:「可受十萬人,車行酒,騎行炙,千人唱,萬人和,銷鋒鏑以為金人十二,立於宮門。」這個朝宮的前殿就是有名的阿房宮。唐杜牧的著名〈阿房宮賦〉,即以「蜀山兀,阿房出」來形容阿房宮的修建,其工程之偉大是不難想見的。


至於秦始皇陵寢的修建,所動用的人力更是龐大驚人。秦始皇初即位,就在山為自己修墓,統一後,又發全國刑徒七十餘萬人繼續營建,前後歷時數十年。《史記‧秦始皇本紀》載:


始皇初即位,穿治酈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穿三泉,下銅而致椁,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徒臧滿之。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度不滅者久之。


《集解》引《皇覽》曰:「墳高五十餘丈,周迴五里餘。」從現已發掘的秦始皇陵陪葬的兵馬俑坑來看,可證明上述記載絕非誇大:總計三個已試掘的兵馬俑坑面積,約三萬零七百八十平方米,這樣宏大的兵馬俑坑,僅是始皇陵整個工程中較次要的一部份。附帶一提的是,建陵所需的大量石材,都是從長安西北二百里的甘泉山運來的,從陵墓的建造上,我們可想見秦始皇是怎樣壓榨與奴役人民。


3、築長城

秦始皇以前,在秦北方已有燕長城,「自造陽至襄平。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以拒胡」。秦昭王時,「秦有隴西、北地、上郡,築長城以拒胡」。趙武靈王「築長城,自代並陰山下,至高闕為塞。而置雲中、雁門、代郡」秦始皇帝從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開始,在趙國長城的南方,「城河上為塞」。三十四年,「適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及南越地」這樣連結戰國秦、趙、燕長城,西起臨洮、東至今朝鮮平壤南。《史記‧蒙恬列傳》載:


始皇二十六年……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將三十萬眾,北逐戎狄,收河南。築長城,因地形,用制險塞,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里。


《史記‧匈奴列傳》也有類似的記載:


後秦滅六國,而始皇使蒙恬將十萬之衆,北擊胡,悉收河南地。因河爲塞,築四十四縣城臨河,徙謫戍以充之。而通直道,自九原至雲陽。因邊山險壍谿谷可繕者治之,起臨洮至遼東萬餘里。


秦滅六國後,修築長城的目的,除了作為防守之外,也為攻擊之用。蒙恬率眾在原秦、趙、燕舊長城的基礎上,修築了「因邊山險壍谿谷可繕者治之,起臨洮至遼東萬餘里」的長城。上引兩條,所提「蒙恬將三十萬眾,北逐戎狄」與「蒙恬將十萬之衆,北擊胡」人數不一,疑是史公疏漏之處,以匈奴的強悍與時常侵犯我國的情況來看,「蒙恬將三十萬眾」的可能性似乎較大。據《文獻通考》載,秦築長城所動用的人力,有四十餘萬之眾。若觀看長城延袤的情形,這數字恐怕是偏保守的估計。


(二)外攘夷狄

秦始皇的攘夷對象,最主要的是匈奴與百越二部份。匈奴自三代以來,即常為中國邊患,戰國時期,秦、趙、燕均有築長城,目的乃在阻擋其侵擾。「百越」一詞,則始見於《呂氏春秋‧恃君覽》。先秦時代,我國東南沿海和嶺南一帶,曾經是古代越人的活動地區,戰國秦漢時期,統稱為「百越」。秦始皇時代,對於北討匈奴與南伐百越,性質並不相同,對北是防衛性的反攻,對南則是積極的經略。但無論是北討或南伐,均動用了眾多的人力。《史記‧秦始皇本紀》載:


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壻、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謫遺戍。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並河以東,屬之陰山,以為四十四縣。城河上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闕、陶山、北假中。築亭障以逐戎人。徒謫,實之初縣,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三十四年,適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及南越地。 


觀此,則始皇為「略取陸梁地」,動用了大批謫戍之徒前往。《索隱》謂南方之人,其性陸梁,故曰陸梁。又「以謫遺戍」《集解》引徐廣曰:「五十萬人守五嶺。」《廣州記》云:「五嶺者,大庾、始安、臨賀、揭楊、桂陽。」對抗匈奴與修築長城,二者息息相關,所動用人數,前述蒙恬率眾擊胡、築城已有提及,故不另贅。關於始皇為用開發南越,用兵之慘烈,《淮南子‧人間訓》有一段深刻教訓的記載:


又利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乃使尉屠睢發卒五十萬為五軍:一軍塞鐔城之領,一軍守九嶷之塞,一軍處番禺之都,一軍守南野之界,一軍結餘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監祿轉餉,又以卒鑿渠而通糧道,以與越人戰。殺西嘔君譯吁宋。而越人皆入叢薄中,與禽獸處,莫肯為奉虜。相置桀駿以為將,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殺尉屠睢,伏屍流血數十萬。乃發適戍以備之。


秦皇「發卒五十萬為五軍」和越人作戰,結果卻是「伏屍流血數十萬」。於是又發派「謫戍」去防備越人。所謂「適戍」,在一九七五年雲夢秦簡出土後,證明在秦始皇之前早已有之。「適」與「謫」通,有罪懲罰之謂也。

北討匈奴方面,所造成的傷亡亦是慘不忍睹。《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載:


遂使蒙恬將兵而攻胡,卻地千里,以河為境。地固澤卤,不生五穀,然後發天下丁男以守河北。暴兵露師十有餘年,死者不可勝數,終不能逾河而北……又使天下飛芻輓粟,起於黃、腄、琅邪負海之郡,轉輸北河,率三十鍾而致一石。男子疾耕不足於糧餉,女子紡績不足於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養,道死者相望,蓋天下始叛也。


觀此,則知秦始皇對匈奴用兵的時間長達十數年,人民的死傷不可勝數,嚴重影響到人民的生產力與社會的安定,造成「百姓靡敝」,「道死者相望」的悲慘局面,終於引發人民起義反抗。


(三)嚴刑峻法

秦自商鞅變法以來,便一直奉行法家的精神,其後又以韓非的法家思想為指導,任用法家代表人物李斯為相,進行秦的法制建設。秦王朝在「法令由一統、事皆決於法和以刑殺為威」的立法思想指導下,進行了大規模的立法活動。一九七五年,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十一號秦墓出土的一一五五枚(另有殘片八十片)。其內容計有十種:(1)《編年紀》。(2)《語書》。(3)《秦律十八種》。(4)《效律》。(5)《秦律雜抄》。(6)《法律答問》。(7)《封珍式》。(8)《為吏之道》。(9)《日書》甲種。(10)《日書》乙種。這是第一次發現秦簡。其中法律文書包涵了《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和《法律答問》等。其形式已經包括了律、令、式、廷行事和法律問答(官方司法解釋)幾種形式。從秦簡中所記不完整的秦律裡,就有:(1)《田律》。(2)《廄苑律》。(3)《金布律》。(4)《關市律》。(5)《倉律》。(6)《工律》。(7)《工人律》。(8)《均工》。(9)《徭律》。(10)《司空律》、(11)《軍爵律》、(12)《置吏律》、(13)《效律》、(14)《傳食律》、(15)《中史雜》。(16)《尉雜律》。(17)《行書》。(18)《屬邦》。(19)《除吏律》。(20)《游士律》。(21)《除子弟律》。(22)《中勞律》。(23)《藏律》。(24)《公車司馬律》。(25)《牛羊律》。(26)《傅律》。(27)《戍律》。(28)《捕律》。(29)《敦表律》。(30)《廄律》。(31)《賫律》等。除上述所列外,還有禁言的《挾書律》。顯而易見的,秦律的內容繁多、縝密,而且遠不止我們今天能看到的這三十幾種。桓寬在《鹽鐵論》中就曾評論云:「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事實上,就秦代百姓而言,也深深感受到秦法繁多,人民動輒得咎,從秦始皇所動用刑徒的人數來看,可反映出秦律的嚴苛與殘酷。

秦始皇於新開拓的疆土,通常是遷移犯罪之人前往居住。《集解》引徐廣曰:「五十萬人守五嶺。」以謫徒民五十萬人,戍五嶺,與越人雜處;秦始皇命蒙恬北擊匈奴時,「因河爲塞,築四十四縣城臨河」,亦是「徙謫戍」前往居住除此之外,秦始皇的各種興作,也多以刑徒充任。《秦始皇‧本紀》載:「隱宮刑徒七十餘萬人,分作阿房宮,或作酈山」,另據《文獻通考》卷十,秦始皇所發築長城之人,有四十餘萬之眾。以上這些數字,共計有兩百多萬。這是有文獻記載的,其它沒有記載的,如修馳道、直道,所動用的刑徒,數目也一定相當的大。秦始皇將全國幾乎都變成了一個大監獄,秦施嚴刑酷罰,誠如《漢書‧刑法志》所載:「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在如此惡劣氛圍的環境之下,秦之崩潰乃是必然之勢。


(四)賦斂繁重

秦始皇於攻滅六國之後,所興建的多項大工程,如馳道、宮殿、陵寢、長城等等,這些大工程除了需動用數以十萬、百萬計的勞動力之外,更需要龐大的財政經費來支付。再者,秦始皇本人窮奢極慾,貪戀酒色,為滿足其個人的私欲,亦需要相當大的開銷,而這龐大的支出,最主要的來源,當然還是來自於老百姓的身上,而最容易且方便從老百姓身上取得的財富,就是向人民徵稅。《漢書‧食貨志》載:


至於始皇,遂并天下,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閭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糧饟,女子紡績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內愁怨,遂用潰畔。


所謂「泰半之賦」,《漢書》顏師古注曰:「泰半,三分取其二。」即百姓將全年收穫的三分之二繳給政府。這種稅法,其苛重,為古來所僅見。又董仲舒向漢武帝的建言中,道出了秦賦稅制度的不合理,終導致「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的悲慘局面。董仲舒云:


古者稅民不過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過三日,其力易足。民財內足以養老盡孝,外足以事上共稅,下足以畜妻子極愛,故民說從上。至秦則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仟伯,貧者亡立錐之地。又顓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制,踰移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為更卒,已,復為正一歲,屯戌一歲,力役三十倍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據此,則知秦行郡縣制,貧富的差距擴大,形成豪民暴富,貧民則無以為生。


三、漢初社會現況

在探討漢初社會現況之前,首先要將「漢初」這個時間概念作一限定。這裡所謂「漢初」,是自劉邦沛縣起義,眾人推舉為沛公起,事在秦二世元年九月(西元前二○九年),至漢高祖十二年(西元前一九五年)駕崩長樂宮止,共計十四年的時間。所以作如此的限定,是因為本論文命題是〈以《史記‧高祖本紀》為主軸之漢高祖研究〉,〈高祖本紀〉中所載劉邦史實,主要即以沛縣起義始,至駕崩長樂宮止。

如上所述,秦始皇滅六國一統天下後,大肆內興功作,外攘夷狄,幾乎無日不在征發。諸多大型的工程與勞役,如建馳道、興宮殿、建陵寢、築長城,讓人民一直無法過著安定的生活,被戰爭和遠戍(伐匈奴、戍五嶺)所破壞的不知多少萬家,幸而僅存的,也被重稅和差役壓迫得毫無生趣。加上禁網嚴密,刑法殘酷,稍有不慎,即身受刑僇。原來秦國的人民,或許尚可忍受,但新被征服的六國人民,過慣了比較自由的生活,對此則無法忍受。始皇死後,趙高弄權,立胡亥為太子,矯詔賜扶蘇死。既而胡亥即位,是為二世。二世論才氣不如乃父,窮奢極慾,則有過之。其帝位鞏固後,便聲色犬馬,縱情享樂。繼續修建酈山與阿房宮,並養了許多狗馬禽獸,徵收民間的菽粟芻藁以為飼料,使得咸陽周圍三百里人民不得穀食。所施峻法更加的嚴苛,故戍卒一呼,很快地就揭開了亡秦的序幕。

漢接秦之敝,由於連年的戰爭,「丁壯苦軍旅,老弱罷轉漕」,社會上最嚴重的問題是戶口的減少。而經濟的枯竭,社會的不安,較秦時為甚。《史記‧陳丞相世家》載:


高帝南過曲逆,上其城,望見其屋室甚大,曰:「壯哉縣!吾行天下,獨見洛陽與是耳。」顧問御史曰:「曲逆戶口幾何?」對曰:「始秦時三萬戶,閒者兵數起,多亡匿,今見五千戶。」


曲逆,《集解》引《地理志》縣屬中山也。高帝七年,漢高祖從平城脫險南歸,路過此地。在秦時,此地原有三萬戶,現僅有秦時的六分之一,減少的原因是「閒者兵數起,多亡匿」。由此可知,戰亂的摧殘,超過一半以上的百姓,只好被迫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又〈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也有類似的記載:


漢興,功臣受封者,百有餘人。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者十二三,是以大侯不過萬戶,小者五六百戶。


由太史公這兩處記載,則可知漢初天下殘破之梗概,戶口的散亡,已經到了驚人的程度。再者,在民生經濟狀況方面,《史記‧平準書》中有具體的描述:


漢興,接秦之獘,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饟,作業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蓋藏


《漢書‧食貨志》亦載:


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無蓋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


兩位史學家所述大同小異,惟班固較詳細而具體。無論如何,漢初社會普遍窮困是事實,國家無法提供天子純一色的駟馬,老百姓則窮到沒有衣被蔽體。高祖劉邦,在經過三年的反秦戰爭與五年的楚漢相爭,好不容易建立起的西漢政權,竟是如此局面,怎不令人唏噓?


四、小結

過去諸多學者論秦之滅亡,主要是因施暴政所致,但忽略了秦施暴政,實亦是漢初黃老學說興起之背景,故筆者就此詳加舉證,闡述秦施諸多暴政的內容,以及對整個國家、社會、人民所造成的影響,此亦是漢初推行黃老學說的重要關鍵。老子云:「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戰國以來,長期的戰爭和分裂,使得整個社會和人民都需要一個和平安靜的環境,以休養生息。秦王朝雖然實現了統一,解決了分裂割據,但並未實現社會經濟繁榮和人民盼能安居樂業的基本需要,反而變本加厲地橫徵暴斂和濫用民力,最終激起了人民的怨恨,陳勝、吳廣揭竿而起,繼之楚漢相爭,又是飢年戰亂。而黃老學說對於久困於秦代苛法與長期兵亂的人民來說,起著抒解和安慰的作用,再者,自春秋戰國以來,主張個人獨善的出世老莊學派與主張救濟社會的入世儒、墨學派,都先後失去民心的依附,而嚴峻的法家學說,對於秦遺民來說,更是一場噩夢。此時,唯一可以按撫新時代人民心靈上需要的,只有黃老一派。 


第二節 漢高祖與黃老之術


漢高祖劉邦有沒有讀過老子書,文獻無徵,無法得知,在打天下的過程中,他身邊幾個重要得力的人物,如曹參、張良、陳平等,卻都是習染老子思想甚深的人。曹參篤好清靜黃老、優柔儒懦;張良、陳平是謀略家,則有取於老子的冷峻之智。在打天下的過程中,高祖從曹參、張良、陳平處習染到一些老子的思想觀念,則是毫無問題的。劉邦是事功的人物,他時時以天下為事,自然也注意謀略一方面。正如第三章所言,漢高祖本身原不好儒,從現實的政治局面來看,儒家文化,無法立即解決漢初因長期爭戰,國內政治與經濟所面臨的重重困難。在剛完成統一全國的局勢中,漢高祖首先所需面對的問題,即是如何改變社會經濟的蕭條、如何繼承與總結先秦諸子百家學說、如何適應當時的政治環境等等問題,為吸取秦滅亡的教訓,讓人民能從休養生息中,獲取政局的穩定,綜合了《黃帝四經》與老子學說,對諸子百家的思想也有所吸收和融合的黃老之術,遂成為其治國的理論依據。由於黃老之術主張休養生息,清靜無為,以及偏重刑名等思想,最能適應西漢初期政治、經濟發展的需要,因而成為漢初統治者的治國方針。漢高祖劉邦即是漢初最早認同黃老學說的開國皇帝,他甚至於將黃老思想推廣到全國。

本節首先對黃、老概念稍作爬梳,其次將《黃帝四經》之要義加以說明,最後就漢高祖諸多具體作為與有關老子思想觀念的運用,論述劉邦政權下黃老學說的實踐與應用,期能藉此探討以明漢高祖與黃老之術的脈絡關係。


一、黃、老概述

在先秦著作中,並沒有「黃老」這名稱。黃、老合稱是漢代人的說法。「黃老」一詞,見諸史冊,實始於《史記》。《史記‧外戚世家》云:「竇太后好黃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諸竇不得不讀《黃帝》、《老子》,尊其術。」這一條明確告訴我們「黃老」是指黃帝和老子。黃老之稱雖指的是黃帝、老子,黃老之學卻與黃帝、老子不是一碼事。老子乃道家的始祖之一,著有《道德經》。黃帝乃是史前傳說中的人物。然西漢人所讀《黃帝書》,只是後人托名於黃帝。《史記‧五帝本紀》云:「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獨載堯以來 ; 而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黃帝書》的大量湧現是始於百家爭鳴的戰國時代,而《黃帝書》的種類則是五花八門,並不僅僅是道家一家言。


戰國時代,諸子百家紛紛託名黃帝著書立說,並且將黃帝尊奉為本學派的創始人,原因有二:


其一,戰國時期,百家爭鳴,各學派都竭力把自己的歷史說得久遠一些,以期壓倒對手。由於黃帝名氣很大,又無確切的文字記載可以稽考,所以諸子百家托古便集中於黃帝。例如,兵家名著《孫子》把黃帝視為中國歷史的開端,作為其學說的出發點。法家把黃帝的形象定格為「法君」,所謂「黃帝作為君臣上下之義,父子兄弟之禮,大婦妃匹之合,內行刀鋸,外用甲兵,故時變也。」或謂黃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戰,下匿其私,用試其上,上操度量,以割其下。」雜家《呂氏春秋》裡所講的黃帝,無為而無不為,帶有老學的特點。道家《莊子》一書中的黃帝,則變成了寓言裡的人物。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依托黃帝的為本學派造勢的風氣,隨著時間的推移,呈現出現越來越熾熱的趨勢,以致形成「尊古而賤今」的時尚。


其二,戰國中期開始,逐步興起以《老子》思想為法、術、勢相結合為主體,同時融會陽陰、儒、墨、兵家思想的道法家。他們依託黃帝而立言,撰成了為數相當可觀的名冠黃帝的著作,例如《漢書‧藝文志》所載屬於道家類的黃帝書,便有《黃帝四經》、《黃帝銘》、《黃帝君臣》、《雜黃帝》等多種,班固自注稱「起六國時,與老子相似也」,「六國時賢者所作。」這裡,儘管沒有「黃老」連稱的字樣,但已明顯看出「黃老」相連的某種趨勢。


二、黃老帛書與《黃帝四經》

黃老帛書是在一九七三年底,長沙馬王堆漢墓所出土的,其中有《老子》的兩種版本,即甲乙寫本。在《老子》乙本前有《經法》、《十大經》、《稱》、《道原》。這四篇古佚書(黃老帛書),經由唐蘭、余明光及陳鼓應等學者經過考證後,指出即為《漢書‧藝文志》中所著的《黃帝四經》。唐氏從四種古佚書的內容、思想方法及思想體系方面作了論證;其次,從四種古佚抄寫於漢文帝初年的時代特點進行分析;再次,從黃老之學的傳授源流和流傳情況進行考察;最後,唐氏指出,漢世之書如《春秋繁露》、《淮南子》、《史記》、《說苑》等多引用古佚書中的詞句,說明這本黃帝之言在漢代曾流行過。唐氏即此認定這四種古佚書就是《黃帝四經》。雖然《黃帝四經》等一批黃帝書早已佚失,如今判斷馬王堆漢墓出土老子乙本卷古佚書究竟為何種黃帝書,實際上是在沒有參照版本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一種邏輯推理。但因唐氏所論確有其根據,在沒有更多新資料面世時,本文也認為這四篇古佚書即為《黃帝四經》。


三、《黃帝四經》要義

《黃帝四經》所包涵的四部古佚書,分別是《經法》、《十大經》、《稱》、《道原》四篇。其中《經法》是講道與法的關係;《十大經》專講黃帝的神話,內容是黃帝如何以義兵統一天下 ;《稱》講事物變物的規律,《道原》講「道」。這四篇是託黃帝之言,同《老子》一起,恰好合黃老道德之言。這些寫本,據初步考定,約寫定於漢文帝初年。 它對於我們了解漢代黃老學說的基本思想幫助很大。它既與《老子》合抄在一起,已被學界普遍視為研究西漢黃老學說的最重要典籍。

據《史記》載,黃老學說大約產生於戰國中期,而在齊國的稷下學宮最先流行。慎到、田駢、接子、環淵等人都是黃老學說的傳播者。此外,法家人物如申不害、韓非等亦治黃老學說。 司馬遷在《史記》中將老子、莊子、申不害、韓非四人合傳。老子、莊子是道家,申不害、韓非是法家。道、法兩家有本質上的區別,道家「無為自化,清靜自正」,就是指老莊而言。老莊學說與黃老學說雖同為道家學說,但在思想主張方面是有一定的區別。黃老學說則偏重於刑名,如《經法‧道法》云: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故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


《十大經‧姓爭》云:


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傾。刑德相養,逆順若成。刑晦而德明,刑陰而德陽,刑微而德彰。其明者以為法,而微道是行。


《經法》、《十六經》是馬王堆號漢墓出土的黃老帛書中的二經。黃老帛書的出土使我們看到了主刑名的法家與黃老學說間的師承關係。換句話說,道家學說不完全如後世所說的那樣飄然,僅僅是清靜無為,此外,它還有尚法的一面。從整體上看,《黃帝四經》的價值觀主要淵源於《老子》,與此同時,對法家、儒家等學派的思想也有所吸收和融合。其主要思想內容,要而言之,有以下三端:


第一,《黃帝四經》從天人合一的思想出發,主張效法天地之道。強調謙卑守下,虛懷若谷,知雄守雌,方成大事。認為道虛無形,萬物由生,只能順之,不能違背;崇尚陰柔,但又不是片面地強調陰柔,而是研究平衡與中和,這與道家的思想是有所不同的。

第二,《黃帝四經》提出了一系列治國的主張。在做君王或做官方面,主張要做到知足、寡欲、知時、順理、守信、敬張、誠實,否則,將會給自己帶來危害;在治理天下方面,主張循序漸進,要少斂賦而富民,要以刑罰,使眾崇法治。為達到法治目的,《黃帝四經》既不否定道德的作用,又不輕視刑罰的作用,而是主張順時勢而為,文武并用,先德後刑。顯然,這與法家的思想也是有所不同。

第三,《黃帝四經》提出了為君之道。其中認為「壹言而利之者,士也;壹言而利國者,國士也。是故君子卑身以從道。」同時,《黃帝四經》主張「因地以為齎,因民以為師」,「兼愛無私,則民親上」,認為只有對百姓百般愛護,才能得到百姓的擁戴。此外,還主張君王必須有「術」,不主張一味的「直」。只有做到君王有術,才能更好地治理國家和社會。


綜合言之,《黃帝四經》被視為黃老學說的最重要典籍,此點已為學界所接受,從整體上看,它的價值觀主要淵源於《老子》,與此同時,對法家、儒家等學派的思想也有所吸收和融合。對於久困於秦代苛法與長期兵亂的人民來說,黃老學說有抒解和安慰的作用,能適應當時人心的內在精神要求。漢高祖劉邦及其後繼者所採取的「與民休息」的治國主張與為君之道,與黃老學派主張統治者施政應當「清靜無為」不謀而合。觀此,透過認識《黃帝四經》的意涵,則對劉邦實施黃老學說治國的脈絡關係,能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四、劉邦政權下黃老學說的實踐與應用

在剛完成統一全國的局勢中,劉邦首先所需面對的問題,即是如何改善社會經濟的蕭條、如何繼承與總結先秦諸子百家學說、如何適應當時的政治環境等等問題,為吸取秦滅亡的教訓,讓人民能從休養生息中獲取政局的穩定。劉邦所採取的是與暴秦不同的治國理念,這些理念表現為「掃除煩苛」、「清靜無為」、「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崇尚節儉」等較為寬舒的統治政策,其本質就是黃老「無為」政治的具體表現。其具體的作為,茲略分述如下:


(一)君佚臣勞,分任責成

《淮南子‧主術篇》載:「人主之術,處無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清靜而不動,一度而不搖,因循而任下,責成而不勞。」君佚臣勞,分任責成是黃老思想基本的執政觀。劉邦可說是深諳此道。他先後提出「功人」和「功狗」的概念。據《史記‧蕭相國世家》記載:「漢五年,既殺項羽,定天下,論功行封。……高祖以蕭何功最盛……,功臣皆曰:『臣等身披堅執銳,多者百餘戰,少者數十合,攻城掠池,大小各有差。今蕭何未嘗有汗馬之勞,徒持文墨議論,不戰,顧反居臣等上,何也?』,高帝曰:『請君知獵乎?……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至如蕭何,發蹤指示,功人也。』」劉邦此處所言涉及的雖是眾臣之間的關係,但他揭示的卻是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系。泛化開來,無疑與黃老道家「君無為而臣有為」的理論有著極大的相通之處。


(二)減省刑罰,去苛以寬

高祖初入關時,約法三章,蠲削煩苛,《漢書‧高帝記》載:「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耦語者棄市。……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同書,〈刑法志〉也載:「漢興,高祖初入關,約法三章曰:『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蠲削煩苛,兆民大說。」一統天下後,又因「四夷未服,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姦」;惠帝時,廢除「挾書令」;高后元年(前一八七年),除夷三族罪、妖言令(即妖言惑眾罪);文帝元年(前一七九年)除連坐法,二年(前一七八年)除妖言誹謗罪,十三年(前一六七年)除肉刑,代以笞刑,笞即打板子。文帝本意是減刑,但此舉的結果適其反。行刑用的竹板子沒有具體規定,法吏多以重者為之,犯人再強健也難以支撐三五百下,刑者多死,僥倖不死者也落得殘疾。《漢書‧刑法志》載:「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明確說明了此刑的缺失,也表達當時百姓對此刑的不滿;景帝即位,改笞五百為三百、三百為二百。中元六年(前144年),再次減輕笞刑,笞三百改為二百,笞二百為一百;又定箠令:規定竹片長五尺、寬一寸,最薄的一端半寸,削平子節;行刑時只准打臀部,中間不得換人。此後犯人可以苟活性命了。晁錯為內史,更改律令三十餘章,悉被採納。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磔為棄世,允許以腐刑代替死刑。當此之時,賦役輕微,刑罰寬鬆,官安其位,民樂其業,積蓄日增,人口繁息,風俗淳樸,一片升平,時稱有刑措之風。班固在記述這段歷史時,由衷地贊嘆道:「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漢言文景,美矣!」

綜上所述,可看出高祖是有選擇性地因襲秦律,入關後與百姓約法三章,「蠲削煩苛,兆民大說」,此舉正符合黃老思想「我無為而民自化」,無為而治的主張。減輕刑罰,則漸漸革除了秦黎民百姓動輒逾法的局面,後繼統治者也陸續廢除了一些不合時宜的刑法,為恢復社會的安定與秩序,創造了較為寬鬆的環境。


(三) 崇儉禁奢、輕徭薄賦、獎勵農耕

在黃老無為而治思想的指導下,在經濟管理上,劉邦推行了一系列休養生息的改革措施:(1)崇儉禁奢。為防止過分地掠民、擾民,劉邦從節欲開始,提出要崇儉禁奢,量入為出。早在建國之初,蕭何興造未央宮,他就狠加批評道:「天下匈匈,勞苦數歲,成敗未可知,是何治宮室過度也。」盡力減少不必要的開支。而對於必要的財政支出,劉邦則嚴格財政管理,「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盡量減輕人民負擔。(2)輕徭薄賦。在面對漢初民生凋零的局面,為恢復生產,劉邦採取的是輕徭薄賦,放寬政策。在其未入咸陽而軍次壩上之時,關中父老以酒食勞軍,他辭謝不受,以示與民更始。建國以後,他便決定「輕田賦」,「什伍而稅一」,同時對新開墾的田地,在頭幾年給予完全免賦的優待。這種輕徭薄賦政策,在我國歷史上是少見的。(3)獎勵農耕。漢初因受連年戰爭,兵燹破壞的影響,農民銳減。為發展農業,改善農民生存狀況,劉邦把「重本抑末」作為發展封建經濟的基本國策,採取了一系列「毆民而歸之農」的具體措施。政治上解放奴婢。據《漢書‧高帝紀》載,高帝五年劉邦下詔:「民以飢餓自賣為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並根據法令,每人還可受田20-30畝,且不論貴賤與階級,每人皆編入戶口,從而使自賣為奴的這些人獲得解放。同時,對逃亡「相聚保山澤」的農民也給予優惠政策,分給土地和房屋,使之回歸故里,安心生產。諸如此類政策的推行,不僅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發展了農業,而且也有利於消除流民等不穩定因素的影響,鞏固漢政權。


(四) 謙下不爭,曲則全

    西漢初年,匈奴南下騷擾不斷。自從劉邦平城之役敗北之後,其一直奉行消極避讓的政策。他採用加強邊防的措施,不直接與匈奴對抗,派劉敬為使者,將公主嫁給單于閼氏。《史記‧匈奴列傳》載:「乃使劉敬奉宗室女公主為單于閼氏,歲奉匈奴絮繒酒米食物各有數,約為昆弟以和親。」首開和親先河,此舉使冒頓對漢朝邊境的騷擾略為減少。疆防上的謙下不爭,正與老子「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的黃老思想不謀而合。而劉邦對匈奴的退卻,可看成老子「曲則全,枉則直」的實踐,雖然與當時漢政權的國力有關,但從其採取不與強敵正面衝突的統治策略來看,恐多多少少有一定的程度受到黃老思想的影響。


(五) 清虛以待,循名責實

在歷史上,劉邦的用人思想鮮少有人可與之比擬。縱觀劉邦的用人之術,其最大特點便在於信疑與恩寵的結合。在行軍治國過程中,均充分信任部下,對部下敢於授權。如韓信在拜為大將軍之後,常握有劉邦授有的數萬軍隊,致使其在滅楚之前,更擁有與劉邦、項羽鼎足而立的強大勢力。而韓信也言:「漢王授我上將軍印,予我數萬眾,解衣衣我,推食食我。」由韓信對劉邦的感念之語,足以看出劉邦對韓信任之深。但在豪傑並起的現實面前,劉邦並未放鬆對臣下的提防和控制。如對韓信,他雖然給予偌大的兵權,但對他也提防最緊。只要任務一旦完成,劉邦立刻收其精兵,使其不致於尾大不掉。劉邦此種不動聲色地分析部下的言行舉止,挖空心思地揣摩制服部下的方法,是他用人方面的高明之處,也是他對黃老循名責實思想的具體運用。


事實上,劉邦在尚未稱帝建漢之前,就已有許多地方將老子的思想觀念運用得非常習慣自然,茲分述如下:


(一) 高度自制力

老子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劉邦最大的長處就是善於克制自己。他進軍咸陽之後,欲居止宮殿中而息,因樊噌、張良之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這需要高度的自制力。此事表面看似易而實難。蓋劉邦本「好酒及色」,今入咸陽,可謂極天下之酒色財寶,焉得而不欲?但他竟能納樊噲、張良之諫而封府庫,還軍霸上,此在一出身微賤的庸人看來,實在不是一件小事。此可表示其志不在下,也顯示出劉邦具有高度的自制力,能扺抗外在的誘惑,讓秦人感到大喜,也為將來取得成功,奠定了好的基礎。在對待秦物與秦遺民的態度上,劉邦高度的自制力與項羽的粗暴殘忍,優劣立見。


(二) 以柔克剛

老子說:「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故強大處下,柔弱處上。」老子有多章闡述柔弱與剛強的蘊意,主要目的是表達「柔弱勝剛強」的理念。項羽是剛強一類型的人,劉邦則是柔弱一類型的,結果劉邦以其柔弱,克服了項羽的剛強。他對項羽,在不能敵之時,低聲下氣,陪盡小心,不和項羽衝突。他始則放棄關中給項羽的部將,並且於入漢中之後,燒絕棧道,示無還心;繼則棄關東給韓信、英布,以樹項羽之死敵。等到時機成熟了,力量夠了,則在垓下一鼓而擊滅項羽,席捲天下。在垓下會戰之前,劉邦本和項羽約定中分天下,鴻溝以東歸楚,鴻溝以西歸漢,項羽則歸還劉邦父母、妻子。約定後後,項羽引兵而東,而劉邦則採納張良、陳平的建議,從後麾兵追殺,於是才發生了歷史上有名的垓下大會戰,逼死了項羽。這就是運用了老子欲擒故縱,柔弱勝剛強的道理。


(三)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

漢元年十月,劉邦率兵入關,秦王子嬰素車白馬,係頸以組,向劉邦投降。此時有人建諫議殺掉子嬰,劉邦卻說:「始懷王遣鄉,固以能寬容,且人已降服,又殺之,不祥。」然後與秦父老約法三章,悉除秦苛法。他這種不仗勢凌人的表現,正合了老子「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這句話,和項羽之坑秦降卒四十萬,火燒阿房宮相較,何啻霄壤。在楚漢相爭中,有一次雙方兵臨廣武,對持數月,劉邦支持彭越在梁地起反,斷絶楚軍的糧道,項羽為這件事大傷腦筋,於是弄了個大爼,把劉邦的父親太公綁在上面,告訴劉邦說:「今不急下,吾烹太公。」劉邦聽了絲毫不為所動,反而說:「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桮羹。」若照一般常理來解讀,定會認為劉邦此舉甚為大逆不道,毫無人子之情。但若換一個角度來看,在戰場上,貴在「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劉邦不與項羽正面迎戰,又利用項羽惱怒時騷擾他,可說充份運用了孫子兵法的計策,同時也表現出「善戰者,不怒」的道家思想。


(四) 鬥智不鬥力

楚漢兩持廣武間,久而不決,弄得「丁壯苦軍旅,老弱疲轉漕」,於是項王對漢王說:「天下匈匈數歲者,徒以吾兩人耳,願與漢王挑戰決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為也。」此處可看到項羽的磊落態度,項羽不愧為性情中人,說得天真率直。而劉邦則不然,他說:「吾寧鬬智,不能鬬力。」劉邦自知力不過項羽,當然不願與項羽單獨決鬥,劉邦所謂的「鬬智」,正是老子冷靜權謀之智,在敵強我弱的戰場上,劉邦運用了計謀﹑智慧,而不採取武力。


綜上所述,則無論劉邦在尚未稱帝建漢之前,或建漢之後,有意或無意的諸多作為中,可發現許多道家思想的影子,同時表現出濃厚的黃老思想,此乃劉邦本身性格與所接觸的環境因素所致,當時殘破的社會背景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劉邦身邊有多位具黃老氣息的臣子,他們受過老子思想的薰陶,劉邦長期與之相處,自然容易受其感染。下文即將就漢高祖身邊幾位重要功臣,他們與黃老學說之間的關係進行論述,以增補漢高祖與黃老學說研究不足之處。


第三節 漢高祖重要功臣與黃老之術


在漢初政治界,雖然有很濃厚的老子思想色彩,但那只是戰國末年以來老學發展的流風餘韻,是自然而然的浸潤,而沒有刻意的去提倡。清人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云:


漢初,黃老之學極盛,君如文、景,官閽如竇太后,宗室如劉德,將相如曹參、陳平,名臣如張良、汲黯、鄭當時、直不疑、班嗣,《漢‧敘傳》。處士如蓋公、《曹參傳》。鄧張、《袁盎傳》。王生、《張釋之傳》。黃子、《司馬遷傳》。楊王孫、自有傳。安丘望之《後漢書‧耿弇列傳》等,皆宗之。東方朔《戒子》,以首陽為拙,柱下為工,是亦宗黃老者


據此,則知漢初,君、官閽、宗室、將相、名臣、處士等皆有好黃老之學者。然而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相信黃老學說呢?其思想內涵到底有何魅力?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中指出了黃老學說的主要思想內涵:


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埶,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


觀此,則知黃老學說是採集了各家學說的優點為己用,並且發揮了道家本身的

思想,而形成的一種理論。大體上說,劉邦去世之前,黃老思想在政治上像是一股暗流,在默默中影響著當時的政治。其中曹參、張良、陳平等幾位頗具黃老色彩的重要功臣,對於漢初政局的穩定,社會經濟的發展,乃至治國的主張與為君之道,具有進步的意義和深遠的影響。故本節即以此三位在漢初與黃老關係頗為密切且較具代表性的人物進行論述,茲分述如下:


一、曹參奉行「黃老之術」

劉邦即帝位後所採取一些恢復生產、獎勵農耕的政策,還不能說是在有意識地運用黃老思想作指導。老子的思想被公開提倡遵行,而且黃、老並稱,是孝惠二年蕭何去世以後的事。第一個提倡行黃老學說的人,是繼蕭何為漢相國的曹參。他是劉邦集團的核心人物,也是劉邦的大功臣,論地位僅次於蕭何。曹參軍功總計:「凡下二,縣百二十二個;得王二人,三人,將軍六人,大莫囂郡守司馬御史各一人。」他於高祖六年奉命作齊王劉肥的相國。《史記‧曹相國世家》云:


高帝以長子肥為齊王,而以(曹)參為齊相國。……孝惠帝元年,除諸侯相國法,更以參為齊丞相。參之相齊,齊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於春秋,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

曹參擔任齊相國之後,為治理這個地廣人眾的東方大國而煞費苦心,時蓋公是齊國治黃老之術的著名學者,曹參虛心向蓋公請教治齊之策。蓋公則「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充份發揮了老子「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的思想,堪稱是漢初政治影響最大的一代宗師。之後,曹參採用了「清靜無為」的黃老之術來治理齊國,這是黃老學派在政壇上露頭角的開始,齊國也成為推行黃老之治的最早試驗基地。《史記‧樂毅列傳》載:

樂臣公學黃帝、老子,其本師號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樂瑕公,樂瑕公教樂臣公,樂臣公         教蓋公。蓋公教於齊高密、膠西,為曹相國師。

表面上看來,曹參之所以選中黃老之術作為治齊的指導思想,彷彿是蓋公的一番說項起了關鍵作用。其實這一事件背後另有原因。茲分述如下:

(一)受漢初整個社會大環境的影響

曹參雖出身社會下層,但從其做過沛縣獄掾、為縣中「豪吏」的情況看,他並非單純的草莽武夫,而是讀過書,具有相當的文化知識。自參加豐沛起義後,跟隨劉邦轉戰南北,對秦朝暴政給百姓造成的苦難,加上與民心之所向定有深切的體察。自春秋戰國至秦始皇完成統一大業,整整五個半世紀是在動亂、飢饉,「殺人盈城」和「殺人盈野」中渡過的。繼之而起的是秦王朝殘暴的統治,緊接在後的是楚漢相爭,而戰爭後所形成的現象是人口銳減,經濟殘破,田園荒蕪,哀鴻遍野。面對如此艱窘的社會條件,如何才能鞏固新皇朝的統治?這是劉邦及其臣子們無法回避而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曹參作為一個具有強烈責任感的政治家,他必須面對全國的形勢,思謀一個最佳治理的方法與策略。


(二) 齊國是黃老思想的發源地

春秋末年至戰國時期,齊國自姜尚建國伊始就形成了尚賢與開放的風氣,因而吸引了全國各地的政治家、軍事家,尤其是思想家,前來尋求發展的機會和展演的舞臺。位於臨淄南門附近的稷下學宮,雲集著從列國湧來的儒、墨、名、法、道、陰陽等各學派的思想精英。《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載:

宣王喜文學游說之士,自如騊衍、淳于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

稷下,《集解》引劉向《別錄》曰:「齊有稷門,城門也。談說之士期會於稷下也。」其中道家黃老學派的代表人,田駢、宋鉼、尹文、環淵等,正是在稷下學宮的講學與論辯中,形成了自己的思想體系與學術風格。由於黃老思想產生於齊國,它在這裏勢必會產生相當的影響,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曹參選定黃老思想作為治齊的指導原則,應該是考慮到該思想與齊地的血緣關係。

(三) 齊地文化學術水平較高,學術思想較易推行

西漢五經十四博士,今文經各派的創始人,大都為齊魯儒生。如齊人田何在《易》的傳授中承前啟後。其後弟子,創孟氏《易》的孟喜是東海蘭陵(今山東蒼山)人。創梁丘《易》的梁丘賀是琅琊諸(今山東諸城)人。創費氏《易》的費直是東萊(今山東萊州)人。《尚書》傳承中的關鍵人物是濟南張生。創大夏侯《尚書》的夏侯勝、創小夏侯《尚書》的夏侯建都是東平(今屬山東)人。《詩》傳承中的關鍵人物是齊人浮丘伯。《禮》傳承中的關鍵人物是魯人高堂生。《公羊春秋》傳授中的關鍵人物是齊人胡母生。《穀梁春秋》傳授中的關鍵人物是魯人申公。在五經各家派的創始人中,除了施氏《易》的創始人施讎是沛(今屬江蘇)人、韓《詩》的創始人韓嬰是燕人外,其餘都是齊魯之人。可見齊地在文化學術上的水平是屬於較高的。在此學風鼎盛的區域中,各種學術思想文化,自然有較多的交流機會。曹參選擇在此地推行黃老學說,應和此地的學風鼎盛不無關係。

曹參以「清靜無為」的黃老之術治齊,九年而「齊國安集」,除了蓋公所說的「治道貴清淨而民自定」這麼一句相當籠統的話之外,還有些什麼具體措施呢?對此,有一則材料曲折地有所反映。《史記‧曹相國世家》載:

惠帝二年,蕭何卒。參聞之,告舍人趣治行,「吾將入相」。居無何,使者果召參。參去,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無大於此者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姦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

據此,則「勿擾獄市」是曹參治齊所實行的最重要的一項具體措施。對此,《集解》引《漢書音義》有所解釋:

夫獄市兼受善惡,若窮極,姦人無所容竄,久且為亂。秦人極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獄繁,此其效也。《老子》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無靜而民自正。」參欲以道化其本,不欲擾其末。

老子的無為政策,對人民而言,就是不干涉人民的生活,他說:「治大國,若烹小鮮。」這個警句,喻示著為政之要在安靜無擾,擾則害民。這是老子主張清靜無為的原因。曹參的以獄市寄後相,正是運用老子「治大國,若烹小鮮」的道理。至於「獄市」,陳直《漢書新證》指出:

獄市,注家多不加解釋,或分解為刑獄及都市。然騷擾監獄,則事所不恒有,余疑獄市為齊國大市之名,獄為岳字省文,即齊國莊岳之市。《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大事紀闌,「高祖六年立大市」。可證西漢初期,在郡縣之外,曾一度選擇大都會立為大市,此條重要材料,為一般學者所不注意。以齊國之富庶,當然可在立大市之列,故曾參云獄市勿擾。

焦循《孟子正義》卷六《滕文公章句下》疏「又云」即引曹參屬後相之語,並指出「獄字合從岳音,蓋謂岳市,乃齊國圜圚之地,奸人所容,故當勿擾之耳。」這似乎又給陳說提供了一個旁證。而趙岐《孟子注疏》卷六《滕文公章句下》注「而置之莊獄之間數年」中之「莊獄」皆齊街里名也。換句話說,「莊獄」指的是齊都首善之區也。

近人司修武則將「獄市」從字面上來做詮釋,司氏認為「獄」是禁錮犯之處,「市」是買賣交易的場所,龍蛇雜居,藏污納垢。自古以來,破壞社會秩序,危及國家的人,不是安份守己的善良百姓,而是寄身「獄市」的游滑無賴。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才要妥善的安置他們,免得流溢泛濫,造成國家的災害。司氏以此解釋,似乎也說得過去;但陳氏以「獄為岳字省文」、「齊國之富庶」,推論「可立大市之列」,加上焦循疏「獄字合從岳音,蓋謂岳市」之引證,趙岐注「莊獄」皆齊街里名之旁證,符合當時齊國繁榮的景象。兩相對照,陳氏之說較為貼切,故本論文以陳說為是。

從上所述,基本上可以確認「獄市」指齊莊岳大市,引申當泛指齊地的集市。勿擾獄市,就是政府對集市交易採取不干涉政策,亦即實行市場開放。這樣做,保證了商品流通的順利進行,刺激了生產的發展,進而使社會經濟變得活躍。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堆積如山的社會問題──諸如就業謀生等,也都能迎刃而解。曹參運用了黃老術治國,以短短九年時間便達到「安集」的水準,於此也顯現出其卓著的效用。

曹參以黃老之術治理國事的另一具體表現,就是「因循守成」。曹參到了長安,繼任漢相,「舉事無所變更,壹遵蕭何約束」。這件事和前一件事基本原則是一致的,不過前者是理民,而後者則是治吏。他為了貫徹這個原則,特別把「言文深刻,欲務名聲」的官吏免職,代以「詘於文辭,厚重長者」。諸事安排就緒之後,他就日日飲酒,不事事。《曹相國世家》云:

參代何為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擇郡國吏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務名聲者,輒斥去之。日夜飲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來者皆欲有言。至者,參輒飲以醇酒,聞之,欲有所言,復飲之,醉而後去,終莫得開說,以為常。相舍後園近吏舍,吏舍日飲歌呼。從吏惡之,無如之何,乃請參游園中,聞吏醉歌呼,從吏幸相國召接之。乃反取酒張坐飲,亦歌呼與相應和。參見人之有細過,專掩匿覆蓋之,府中無事。

曹參入相後種種帶有近乎表演成分的「無為」舉動,明顯的是受黃老之說的影響,成功安然地讓「府中無事」。但值得注意的是,劉邦生前曾與大臣刑白馬盟曰 :「非劉氏王,天下共擊之。」當劉邦駕崩後,能否與處心積慮地大封諸呂、危劉氏宗室的呂后相安無事,是朝廷重臣任職的首要條件,與其說曹參「日夜飲醇酒」,是求「清靜」,不如說是為了「避禍」,因為「清靜無為」並不一定必須是「杯中日月」,而且曹參在齊地執政時奉行「黃老之術」,卻並未沈溺於酒。

對於曹參繼蕭何為相,史家有所謂的「蕭規曹隨」之稱,而曹參隨蕭,是不是真正的清靜無為呢?站在老子的立場,所謂「無為」是一切放下,真的無所事事。而曹參雖「舉事無所變更」,卻要「壹遵蕭何約束」,問題在於蕭何任相國時,曾經多所擘劃,如劉邦自認不如蕭何之處:「鎮國家,撫百姓,給饋餉,不絕糧道」;劉邦入關中後,蕭何奉漢高祖之命,疏理秦法,取其宜於時者,制定律令,奠定了漢代法律的基礎。毫無疑問的有所作為(有為),現在曹參遵照辦理,以老子「無為」的標準衡量,應不能算是無為。但曹參雖未經營造作,他卻遵照蕭規辦理,所以亦不能算是無為。故對於「蕭規曹隨」較合理的解釋應是「因循守成」。換句話說,曹參的治國理念,主要指的是「清靜無為」與「因循守成」。這與司馬談所論道家之「要旨」是吻合的。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一文中就曾說:「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而司馬談此處所說的道家,疑非老、莊之道家,乃屬黃老學家。

透過以上分析,得知曹參由原先治齊的經驗,繼而代蕭何為漢相,將黃老思想由地方擴大到中央。由於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故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顜若劃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一。」其所採取的主要措施是「清靜無為」與「因循守成」,這二種措施是相輔相成的,二者的結合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無為而治」,為了避免呂后的疑忌,繼任相國之後「日夜飲醇酒,不事事。」不僅相府無事,天下也相安無事。無怪乎太史公對曹參推行清靜無為的黃老政治興起讚頌之情,《曹相國世家》載:

太史公曰:曹相國參攻城野之功所以能多若此者,……參為漢相國,清靜,極言合道。然百姓離秦之酷後,參與休息無事,故天下俱稱其美矣。

漢初劉邦功臣曹參奉行「黃老之術」,「故天下俱稱其美矣」,史公深意正在於此。

二、張良從赤松子游

漢家建國以后,劉邦深感功臣驍將是劉氏江山的最大威脅,這位提三尺劍取天下的馬上皇帝,為了漢皇朝的長治久安,於是把鬥爭矛頭指向異姓諸侯王和一切有謀反嫌疑的名臣猛將。在這種特殊的政治情勢下,一些足智多謀之士運用老子柔弱處下之術而得以保全首領;而另一些自矜功伐,不諳急流勇退人物、貪於富貴的功臣則死於非命,張良即是前者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秦王朝時代,張良曾經謀刺始皇失敗而遁逃,隱居在下邳。《史記‧留侯世家》載:


良嘗學禮淮陽。東見倉海君,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東游,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誤中副車。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賊甚急,為張良故也。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良嘗閑從容步遊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顧謂良曰:「孺子,下取履!」良愕然,欲毆之。為其老,強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業為取履,因長跪履之。……出一編書,曰:「讀此則為王師者矣。後十年興。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穀城山下黃石即我矣。」遂去,無他言,不復見。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也。良因異之,常習誦讀之。


這節文字跡近乎神話。「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也」云云,故事中只有張良與黃石老人兩個當事者,誰見,誰知,誰傳,已無從查考,殊未足信。但這件事對張良個性的形成、開展,很有象徵意義。圯上老人要張良為之拾履、納履,意在鍛煉少年張良的個性,使他從匹夫之勇趨於隱忍、成熟。隱忍、成熟是成大事業者必不可少的內在修養。亦即侯贏之使公子執轡,王生之使張釋之結襪,古人以強忍成就豪傑類多如此。蘇軾〈留侯論〉載:


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蘇氏認為張良成功的關鍵於能忍,劉、項成敗的關鍵也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劉邦能忍所以成大事,得力於張良的成全。蘇氏強調圯上老人藉取履、納履來折張良少年剛銳之氣,使張良能忍小忿而就大謀,點明了張良在嶄露頭角之前一次極重要的性格改變;求力士,擊秦始皇博浪沙中的張良,仍是一個不脫游俠性格的剛烈少年;為圯上老人拾履、納履,並三候老人於橋上的張良,已是一個沉得住氣,懂得道家陰柔之術,能擔當智囊重任的成熟人物。後來張良輔佐劉邦,亡秦滅楚,遇事沉著,謀深慮遠,卒成不世之偉業,受那位圯上老人的鍛煉,不能說是毫無關係的。


張良以老子之術做底子,而以兵法權謀做表面,他把這兩種學問水乳交融般地糅合在一起,在運用上達到爐火純青、出神入化的境地。〈留侯世家〉詳實記載了張良諸多事蹟,每一件事都娓娓道來,似乎平淡之至,似乎每件事張良都毫不費力就做好了。其實上,張良的每一件重大策劃,都影響著楚漢相爭的成敗,都是驚天動地的。正如《老子》第六十四章所載:「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張良的所作所為是具有道家智慧的,而劉邦最能夠了解張良這種看似沒有驚天動地的功勞,卻主宰了楚漢相爭命運的貢獻。劉邦在取得勝利後,曾語重心長地說出:「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即充份地顯示他對張良智術高明的肯定。以下就其輔佐劉邦時的重要功績,擇其要而分述如下: 


(一)佐助劉邦滅秦

當劉邦西入武關,欲攻擊秦嶢關下的守軍時,張良先警告劉邦秦軍尚強,未可輕。接著用重寶收買秦將奏效,避免了攻堅作戰。隨後又勸劉邦趁秦軍鬆懈時,揮兵急擊秦軍,「大破之,(遂)北至藍田,再戰,秦兵竟敗,遂至咸陽,秦王子嬰降沛公」,順利地推翻了秦王朝。《孫子兵法》中有「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和「攻其無備,出其不意」的論述,張良之策,可說是和《孫子兵法》如出一轍,乃運用智術取勝。 

1、謀取漢中之地

秦亡,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號令天下,分封諸侯。劉邦被封於巴、蜀、漢中之地。巴、蜀兩地均處偏塞,是秦代流放罪人之地。至於漢中,項羽雖允封給劉邦,卻將關中要地分封給秦將章邯等三人,欲藉其力以封漢軍。張良審時度勢,建議漢王目前切不可與楚正面爭鋒,應隱忍不發以籌長遠。方面力圖擴大勢力範圍,取得較大的迴旋餘地;一方面以具體行動示漢王決不敢與楚爭天下,以麻痺項王。首先他透過項伯為劉邦請得漢中地,為日後出關併三秦打下基礎。當劉邦入漢中時,張良又勸他燒絕棧道,示無還心,並以齊王田榮反書示項羽,使項羽發兵擊齊,拖住項羽主力,使劉邦得以還定三秦,並趁虛攻入彭城。張良的冷靜、理智與其黃老信念,不但成功地擴大了漢軍的根據地,養成羽翼,且麻痺項羽,拖住楚軍,累積了本身的實力。


2、勸阻復立六國

劉邦被困於滎陽,與酈食其計議復立六國,相藉此增加友邦,削弱楚的力量,這是開歷史倒車的做法,張良借著勸阻劉邦,痛陳「八不可」,只提出質疑,讓漢王自己判斷,實屬「不居智者」的具體表現,頗有黃老思想的色彩。細觀張良所述之「八不可」,實多不合邏輯,其重點在於虛張聲勢,誇大其實,以勸阻劉邦。滹南遺老王若虛就曾明確地指出:「張良八難,古今稱頌,以為美談,竊疑此論甚疏。夫桀、紂已滅,然後湯、武封其後,而良云『度能制桀之命』、『得紂之頭』,豈封於未滅之前耶?酈氏所以說帝,特欲繫眾人之心,庶幾叛楚而附漢耳,非使封諸項氏也,奈何其以湯、武之事勢相較哉?湯、武雖殊時,事理何異?『制死命』與『得其頭』,亦何以分列為兩節?『表商容之閭,釋箕子之拘,封比干之墓』,此本三事,而并之者,以其一體也;至於『倒置干戈』、『休馬』、『放牛』,獨非一體乎?而復析之為三,何哉?八難之目,安知無誤耶!」王氏所言,可謂一針見血,點出張良之語,只是以氣勢壓人,其說甚覺無謂;而酈生謂湯、武之事,更屬荒謬,自不待言。


3、立韓信為齊王

韓信本為漢王所拜大將,統率漢軍轉戰齊、趙之間,軍威極盛,其智、勇、實力均足以自立。因此,漢王既倚重其才能,又不能不防備他。韓信也深知漢王之意,常懷戒懼之心。他是漢王軍中一個相當重要卻最又不穩定的人物。當韓信破齊後,欲自立為齊王,這時正碰上漢王被楚軍圍困於滎陽。接到韓信文書,漢王破口大罵:「吾困於此,旦暮望若來佐我,乃欲自立為王!」所幸張良、陳平在側,躡漢王足,因附耳語曰:「漢方不利,寧能禁信之王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為守。不然,變生。」若非漢王用張良、陳平之策,說不定就會激怒韓信,背漢王自立,統一天下的大業,就成未定之天了。張良提醒劉邦對韓信要「善遇之」,就是要漢王從「忍」字下工夫,而「忍」就是不爭,《道德經》第六十八章云:「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張良的冷靜、理智與黃老信念,再一次助漢王化解了可能產生的危機。


4、建言劉邦毀約,窮追項羽

楚漢之戰的第五年,項王兵敗氾水,兵疲食盡,乃與漢王約,願分天下,割鴻構以西地歸漢,鴻溝以東屬楚。約定,項王撤兵東歸,漢王也準備西返。這時張良進言:「漢有天下太半,而諸侯皆附之。楚兵罷食盡,此天亡楚之時也,不如因其機而遂取之。今釋弗擊,此所謂『養虎自遺患』也。」漢王聽其言,引兵追項王,終於會合各路諸侯軍,包圍項羽於垓下,迫其走投無路,自殺東城。對於此事件,〔明〕楊升庵在〈張良鴻溝之諫〉一文中說:


項羽兵少食盡乃中分天下,漢王欲西歸,張良諫曰:「今釋弗擊,是養虎自遺患也。」程子曰:「張良才識高遠,有儒者氣象,而亦以此說漢王,不義甚矣。」升庵楊子曰:「程子之言遠矣。張良此言正所以為義也,且張良之佐漢本為報韓仇,韓仇者誰?先則無道秦,後則不仁之羽也。且秦之無道甚於商紂,羽之不仁埒於嬴秦,高祖之誅秦滅項,何異於《書》所謂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易》所謂湯武革命,順天應人。乘此機不取,則大事去矣,天下何時而息肩乎?程子之所謂義,必欲漢王守小信而西歸,項羽復熾,則天下生靈死於干戈者又不止長平四十萬而已,儒者立論何其迂哉。《四庫全書‧升庵集》卷四十七)


是則楊升庵從國家早日統一,人民少受戰火磨難的角度立論,站在過去歷史的高度來看問題。楊氏之說頗能切中時要,秦之暴,楚漢之爭,人民無法過一天安寧的日子,百姓均苦苦盼望著能早日結束戰爭,恢復過往正常的生活。張良獻策追霸王之舉,是求大局而捨小信,其意義不在報亡韓之仇,而是順應民心,出民水火的義舉。因此,我們不能把張良視為效忠劉漢、不忘故韓的忠臣謀士,應該承認他是推動歷史前進、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的大英雄。再從另一角度來看,非常時刻當使用非常手段,為天下蒼生百姓著想,儒家的仁義觀念有時並不是那塺重要,吾人在對待歷史人們,首先要看他們對老百姓有何貢獻,不能用籠統的「成王敗寇」、「各為其主」來看待他們。惟有如此,才能得出客觀的結論,給予古人公正合理的評價。


5、立雍齒為什方侯

項羽既滅,漢王統一大業告成,論功行賞,諸將爭功,竊竊私語,軍心浮動,張良提醒劉邦此乃功臣謀反的前兆,劉邦大為驚異,頓時感到事態嚴重,擔憂地詢問張良如何是好。張良則問劉邦:「上平生所憎,群臣所共知,誰最甚者?」劉邦脫口說出:「雍齒與我故,數嘗窘辱我,我欲殺之,為其功多,故不忍。」於是張良獻策,建議漢王先封他最憎惡的雍齒為什方侯。群臣見此,皆喜曰:「雍齒尚為侯,我屬無患矣!」才使眾功臣穩定下來。化解了諸將為顧及自身安危而可能興起叛亂的念頭,有效地將諸將不安的心壓制下來,能忠心地為其效命。對於這件事,司馬光的看法是比較深入的,《資治通鑒》載:


張良為高帝謀臣,委以心腹,宜其知無不言;安有聞諸將謀反,必待高帝目偶語,然後乃言之邪!蓋以高帝初得天下,數用愛憎行誅賞,或時害至公,群臣往往有觖望自危之心;故良因事納忠以變移帝意,使上無阿私之失,下無猜懼之謀,國家無虞,利及後世,若良者,可謂善諫矣。


是則張良非常了解劉邦「數用愛憎行誅賞」的作風,也深能體會群臣「有觖望自危之心」的疑懼,建議封雍齒為什方侯,不但可表現劉邦的大度胸懷,且能使「下無猜懼之謀」,目的在於使「國家無虞,利及後世」。司氏之說可謂深得史公之微旨,亦顯見子房之善諫矣。


6、平息宮廷之爭

劉邦統一天下後,後宮發生了廢立太子的政治危機。劉邦本有改立戚姬之子如意為太子的念頭,而呂后為保太子劉盈能繼位,於是求計於張良,張良建議迎隱居商山四皓入宮為太子賓客,他深知這四位是高祖仰慕已久卻又屢招不至之天下名士。當高祖見到四皓為太子劉盈羽翼後,終打消了廢立之意。張良為此計,並非厚呂氏而薄戚姬,他考慮的是大亂初平,國基初奠,民心思治,必須保持大局的穩定。太史公稱「留侯本招此四人之力也」。後人對此多有贊論。宋人張豐〈子房論〉曰:


按高祖之為人,出於草莽戰爭之中,豈知所謂廢嫡立庶之說耶!故孫叔通之徒極其說不納,亦無足怪也。至於子房乃引四老人而輔之,從容於片言之際而太子得不易,雖有戚姬如意之愛卒不能問。彼子房以為高帝者,雖非理之所能曉,至於感之以利害之計,則足以攄其平日之惑,彼能屈其所難致者而為之臣,則天下之心歸之,天下之心歸之,而吾舍之,則必有禍。彼高帝雖不願天下之所當立,而亦知天下之所歸者之不可易也,此子房之所以為智歟!(《四庫全書‧柯山集》卷三十七)



張良之智謀,運用劉邦敬重四皓而不能得的心態,順利地化解宮廷之爭。對此,元代楊翮亦作〈四皓論〉曰:


漢髙帝欲廢太子而立趙王如意,吕后用張良計,召四皓為太子客,而太子之位遂定。夫此四人者,當秦之帝隠於山中,髙帝欲致之而不能者也,太子侍宴而此四人乃從之,髙祖於其一見之頃,則恠而問知其姓名,則驚而喜。當是之時,蓋已格其易太子之心矣!故此四人者,不勞聲色,不費說辭,而卒能回髙祖於偏愛之時,存太子於將廢之頃,使其非有髙世之重望章章乎?(《四庫全書‧佩玉齋類稿》卷九)


廢長立幼,本為皇家權力之爭,但皇權與宗法制度緊密相連,張良出計支持太子劉盈,是識大體的表現,不僅維護了宗法制度傳嫡的秩序,更重要避免了一場太子之爭,消弭了可能發生的宮庭內鬥。


檢視張良一生,其事功極多。〈留侯世家〉記張良功業十一項,除上述之外,他如諫沛公放棄秦宮重寶、美女,還軍霸上;在鴻門宴上出漢王於刀俎之間……這些規劃對漢王戰勝項羽、終成帝業都有極大的影響。西漢建國以後,他並沒有擔任顯要的官職,身體有病固然是重要原因,但最根本的恐怕還是他信奉道家,淡於名利,在眼見漢高祖即得天下後,大誅功臣,韓信、彭越、黥布、陳豨諸大將,一個個被誅殺,他非常清楚劉邦統治集團的本性,更清楚功高者的危險,因而有預見性地採取了種種防患於未然的措施。

張良在輔佐劉邦奪取天下之後,劉邦讓他齊地自擇三萬戶,可他卻選擇了第一次與劉邦見面的留,作為自己的封地,此舉不僅表示忠邦,更表明他對富貴爵祿的淡薄。《史記‧太史公自序》中曰:「運籌帷幄之中,制勝於無形,子房計謀其事,無知名,無勇功,圖難於易,為大於細。」細觀張良處事與作為,他都是在虛處、細處、小處、易處用力,將老子「圖難於易、為大於細」的思想,化為政治、軍事智慧。對於君主可以共患難不可以共安樂,有著比較清醒的認識。他將自己功成身退的思想,用「願棄人間事,欲從赤松子游耳」、「學辟谷,道引輕身」來自述其人生態度。《史記‧留侯世家》載:


家世相韓,及韓滅,不愛萬金之資,為韓報讎彊秦,天下振動。今以三寸舌為帝者師,封萬戶,位列侯,此布衣之極,於良足矣。願棄人閒事,欲從赤松子游耳。乃學辟谷,道引輕身


這是老子功成身退思想的形象說明。凌稚隆引劉子翬曰:「良從赤松子游,蓋婉其辭以脫世網,所謂『鴻飛冥冥,弋人何慕』焉」。又引邵寶曰:「志欲退以避禍,辟穀其術耳。」袁黃曰:「張良辟穀,曹參湎於酒,陳平淫於酒與婦人,其皆有不得已乎?其憂思深,其道周,其當呂氏之際乎?」實際上,張良明白,一個功臣要想在和平時期平安無事,最要緊的就是對權位功名、富貴利祿,採取一種恬淡的態度。司馬光曾對張良「學辟谷」的行動所孕含的深意有所評論:

夫生之有死,譬猶夜旦之必然;自古及今,固未有超然而獨存者也。以子房之明辨達理,足以知神仙之為虛詭矣;難其欲從赤松子游者,其智可知也。夫功名之際,人臣之所難處。如高帝所稱者,三傑而已;淮陰誅夷,蕭何繫獄,非以履盛滿而不止耶!故子房託於神仙,遺棄人間,等功名於外物,置榮利而不顧,所謂「明哲保身」者,子房有焉。

觀此,可看出司馬光是深知張良的心意,評子房「明辨達理」,能做到「等功名於外物,置榮利而不顧」,進而「明哲保身」,實屬公允的評論。清人湯諧《史記半解》亦云:「留侯一生作用,著著在事外,步步在人前。」又云:「故其平生輔漢,不惟無勇功,亦且不居智名。雖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而屬意措詞,常超然於功罪之表。至於天下已定,漢高欲立太子,則更暗用商山(四皓),全不露相。蓋其所以用人處,正其所以自全處,而忠孝大節與知幾苦心,一以貫之矣。」湯氏的評論,十分精闢。張良以其智輔佐劉邦,不僅善處事,尤善處身,雖功蓋天下,卻不讓高祖感到「威鎮其主」;雖有「運籌帷帳,決勝千里」的才能,卻能始終不遭高祖與同僚的猜忌,若非有聰明的智慧、柔軟的身段,豈能如此從容而全身退去。

綜觀子房一生事業,他以黃老哲學與秦朝鬥、與項羽爭、與其他功臣們周旋,同時又得留著一分心思應付劉邦與呂后。他那種以柔克剛、欲取反予、出爾反爾的種種手段,他那種遠事避禍、明哲保身的立場與態度,與其說是處事圓滑,不如說他是奉行黃老學說的活標本。


三、陳平治黃帝老子之術

在劉邦陣營中,陳平是唯一可以與張良匹配的謀士。在亡秦滅楚、建立漢朝的過程中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謀士角色。《史記》說他「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漢書》亦云其「少時家貧,好讀書,治黃帝、老子之術」。兩位史學家一致認為陳平乃是不折不扣的黃老學派人物。從漢初黃老學派在政壇上的表現來看,黃老學派有兩條路;一路是自然渾樸,一路是陰謀權術。曹參走的是前一路,講究「清靜無為」、「因循守成」;陳平走的是後一路,講究陰謀權術。他一生玩弄權術,為劉邦參贊軍政是如此,待人處世亦是如此。

陳平未發跡前,曾為里社宰,「分肉食甚均」,顯示出具有吏治的天分。楚漢相爭,漢處劣勢,項羽圍漢王於滎陽,賴陳平重金離間之策,分裂項王與其重要將領間的關係,助漢王逃脫。《史記‧陳丞相世家》載:


陳平既多以金縱反閒於楚軍,宣告諸將鍾離眛等為項王將,功多矣,然而終不得裂地而王,欲與漢為一,以滅項氏而分王其地。項羽果意不信鍾離眛等。……漢王為太牢具,舉進。見楚使,即詳驚曰:「吾以為亞父使,乃項王使!」復持去,更以惡草具進楚使。楚使歸,具以報項王。項王果大疑亞父。


韓信破齊自立,漢王怒罵,陳平躡足,因許其王而偽遊雲夢,執殺之,用的是陳平之策;高帝七年,劉邦率大軍親征匈奴,冒頓揮四十萬精兵圍劉邦於白登。劉邦被圍七日,漢兵內外不得相通,亦不能得食,形勢十分危殆。用的也是陳平「奇計」。《史記集解》引桓譚《新論》曰:


或云:「陳平為高平解平城之圍,則言其事秘,世莫得而聞也。……」吾應之曰:「此策乃反薄陋拙惡,故隱而不泄。高帝見圍七日,而陳平往說閼氏,閼氏言於單于而出之,是以知其所用說之事矣。彼陳平必言漢有好麗美女,為道其容貌天下無有,今困急,已馳使歸迎取,欲進與單于,單于見此人必大好愛之,愛之則閼氏日以遠疏,不如及其未到,令漢得脫去,去,亦不持女來矣。蓋閼氏婦女,有姤忌之性,必憎惡而事去之。


《漢書》本傳對此,則十分曖昧地說:「其計秘,世莫得聞。」又說:自平追隨高帝,至天下底定,「凡六出奇計,……其計或頗秘,世莫得聞也」。其中定多大詭於正的小道。至於「六出奇計」所指為何,王先謙引錢大昭曰:「間疏楚君臣,一奇計也;夜出女子二千人滎陽東門,二奇計也;躡漢王立信為齊王,三奇計也;偽游雲夢縛信,四奇計也;解平城圍,五奇計也;其六當在從擊臧荼、陳豨、黥布時,史傳無文。」凌稚隆曰:「平出奇計不只六也,嗣后囚噲致上,使上自誅,一;帝崩,馳至宮,哭甚衰,二;佯不治宰相事,飲酒戲婦女,三;呂后欲王諸呂,平偽聽之,四;呂后崩,平與勃合謀,卒誅諸呂,立文帝,五;既誅諸呂,以右丞相讓勃,不居功,六。前六計者佐高帝定天下,而后六計則事太后以自全耳。總之了結魏無知稱「奇謀之士」一句案。」

呂氏擅權時,陳平極懂得虛與委蛇之道,呂后使為丞相,呂嬃為先前陳平為高帝謀執樊噲事,餘恨未消,屢次在呂太后面前進讒言,謂陳平為相,「不治事,日飲醇酒,戲婦人」,陳平聞之,更加縱情聲色,以示呂后己無心問政,於是呂后心暗喜,當著呂嬃面數落她:「鄙語曰:『兒婦人口不可用。』顧君與我何如耳,無畏呂嬃之譖。」及呂后崩,陳平與太尉合謀,剷除諸呂,迎立文帝,所用的,正是老子「將欲奪之,必固與之」的哲學。

對於自己常出奇計,與「欲取固與」的權謀行逕,陳平有自知之明,而竊不自安,他曾自我表白說:「我多陰謀,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亦已矣,終不能復起,以吾多陰禍也。」其顧忌,明白顯示了黃老道家在權謀化先秦道家哲學過程中的矛盾與疑慮。韓信既執、平以籌謀,封戶牖侯;卻謙辭,不敢居功。呂后既除,陳平謝病,讓功周勃。識時務、知進退、謙下能讓,卻又機詐詭譎,陳平活用了《老子》的陰柔哲學。

劉邦對陳平則是既欣賞又不全然放心,這可從劉邦臨終前,說出對陳平的評價看出端倪,〈高祖本紀〉載:


呂后問:「陛下百歲後,蕭相國即死,令誰代之?」上曰:「曹參可。」問其次,上曰:「王陵可。然陵少戇,陳平可以助之。陳平智有餘,然難以獨任。」


陳平靈敏慧黠,達於事理,通於世故,長於辭令,能出奇計解危難,亦能明哲保身,對於繼任相國的人選,劉邦認為「陳平智有餘」給予其充份的肯定,但由於他一生充滿了陰謀與詭計,所以「難以獨任」,言語中多少帶有幾分不信任。

〔清〕王鳴盛對於陳平的「奇謀」,則是直接持否定的看法:


陳平,小人也。漢得天下皆韓信功。一旦有告反者,閭左蜚語,略無證據,平不以此時彌縫其隙,乃唱偽游雲夢之邪說,使信無故見黜,其後為呂后所殺,直平殺之耳。迨高祖命即軍中斬樊噲,而平械之歸。噲,呂氏黨也,故平活之。其揣時附勢如此。且平六出奇計,而其解白登之圍,圖畫美人以遺閼氏,計甚庸鄙,又何奇焉!


平心而論,王氏之評過於嚴苛,亦欠公允。舉韓信之死為例,其原因絕非單一,韓信軍事才能雖然是第一流的,但他的政治眼光卻是短淺的,在處理與劉邦的關係上,他既缺乏蕭何忠心到底的品格,又缺乏張良功成身退的機智。事實上,劉邦極欲剷除的對象,正是對於漢家政權具有威脅性的異姓諸侯,韓信如此、彭越、英布亦是如此。王氏怪罪於陳平,認為韓信是因陳平而被殺,實屬未當。


陳平除了以「奇謀」著稱外,尚有刑名的素養。下文將以其與文帝對話的一段情節進行說明。文帝曾問右丞相勃「天下一歲決獄幾何?」「天下一歲錢穀出入幾何?」周勃慨答「不知」,因為羞愧而「汗出沾背」。文帝轉問左丞相陳平,平答以「有主者」,「問決獄,責廷尉;問錢穀,責治粟內史」。文帝再問平:「君所主者何事?」平答:「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對此事件,凌稚隆則有深入的見解,其曰:


一歲治獄,可以知民俗厚薄;一歲錢穀,可以知國計虛實,此真宰相任,而平乃責之廷尉、治粟,烏得謂知其任哉?異日者,魏相奏殺父兄及夫者數,何以不責在廷尉;奏發倉廪故事詔書數,何以不責在治粟?若平言,魏相為不知任耶?則何以後世稱相「知大體」?


又引楊維楨曰:


宰相於天下事無不知,況於獄數係民命,錢穀係國命,廷尉、內史其職主也,而一歲生殺、出納之數,上計冢宰者,獨可不知乎?平所學黃老術,戰國之縱橫說爾。其陳相職於帝者,平果能之否乎?亦不過剿言之妄帝耳。帝善其言,而勃又慚其言而去,遂專相以為德也,君子哂之。


據此,則可看出陳平對於文帝詢問「一歲治獄」、「一歲錢穀」的問題,並沒有正面的回答,而是「不過剿言之妄帝耳」,但呈現的效果,卻能讓文帝滿意,充份顯示其運用黃老之術所具有的機智、識時、權謀與通變能力。除此之外,亦可看到其具有極高的刑名素養。


綜上所述,在跟隨劉邦打天下的功臣中,陳平是少數幾個能免於鼎鑊,且能善始善終的人。他一生機智過人,善用計謀,用柔、謙、退等道家基本原則,適時進退而不急於求功,識安危、知禍福,謀定而動,表現了高度的政治智慧。太史公贊陳平,曰:


傾側擾攘楚魏之間,卒歸高帝。常出奇計,救紛糾之難,振國家之患。及呂后時,事多故矣,然平竟脫。定宗廟,以榮名終,稱賢相,豈不善始善終哉!非知謀,孰能當此者乎?


可謂言簡意賅,深得要領。史公稱讚他「豈不善始善終哉!非知謀,孰能當此者乎」這或許該歸功於他的「好讀書,治黃帝、老子之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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